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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
土地估价师取消行政准入认定后有什么影响?
发布日期:1970-01-01阅读次数:0

1.土地估价师取消行政准入是取消土地估价师,甚至是取消土地估价行业吗?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土地估价师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用?在我国现行国情下,存在三大类评估资格,分别为房地产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和土地评估资质,并分别由住建、财政和国土部门监管。土地估价业务主要为服务于国土系统土地出让评估、金融机构的土地抵押评估和税务部门的交易课税评估。

其中土地出让底价和补缴地价的评估尤为重要,国土部、各省市国土资源厅、局均出台有相关归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确定应组织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在土地出让金仍是地方政府主要财政来源的状况下,仍有大量土地出让评估业务,土地抵押业务也不少。因此,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机构有其存在基础——业务!

2.土地出让评估业务能否取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标的涉及的价款高,经常高达数千万元甚至数十亿元,土地使用权价格影响因素众多,并且土地市场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土地价格的合理性。因此,为保证出让顺利进行,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因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土地估价。2013年国土部办公厅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明确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价程序,地价需经专业评估。因此土地出让评估业务不会也不能取消。

3.土地估价业务不能取消能否交由房地产估价师评估?

房地产估价师与土地估价师确实存在重合的知识和技术相同之处,当然两者也有所偏重。若两大评估师能走向融合是好事。但在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末能整合之前,两师的整合困难重重,国土系统对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的监管有其优势,且能做得更好。如国土资源部已建立了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全国备案系统,提交土地估价报告前均需进行全国统一备案,该备案系统对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的监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房地产估价报告并无需备案(其虽然有备案管理,但形式很简单,完全不能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相提并论),因此目前让房地产估价师执行土地出让评估业务目前并不现实。

4.准入类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有什么区别?

按照本轮取消职业资格的原则,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今年第一批取消准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已经调整后水平评价类,可以说资产评估师就是那些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之一,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等同属此类,且均已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

据不完全统一,目前约有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近4万人,其中已执业注册和未执业的各占一半左右,均在2万人左右,人数众多,且上面我已谈到土地估价师在行业中确有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土地估价师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是必然趋势。



————资料来源于评估师信息网